今年 AVM 控訴 Cybits 一案終於稍有結論了,這一回合的勝方仍然是 GPL。

自由軟體鑄造場 先後有報導過兩篇相關的新聞,

  1. 嵌入式裝置事涉侵權 – GPL 再次成為全球焦點
  2. AVM 控訴 Cybits 遭德國法院駁回

前情提要

原告 AVM (AVM Computersystem Vertrieb GmbH) 為一家製作路由器的公司。被告 Cybits 為一家專營網路資訊過濾的公司。

事件起於 AVM 提供路由器銷售於大眾市場,而其中一款 Fritz!Box 路由器的韌體中包含了 Linux kernel,因此被 Cybits 看中,進而針對該產品提供”修改性”服務,讓消息者自行將資訊過濾功能添加至該韌體中;意即購買 Fritz!Box 的使用者,可以使用 Cybits 提供的工具,以修改韌體的方式,加上家長資訊過濾的功能於路由器中。修改的方式是,Cybits 工具自動取出路由器的韌體,加以修改後,再放回路由器中。

但若產品因此出現了不穩定或韌體更新失敗的問題時,使用者很可能會認為這是 AVM 的問題,造成 AVM 的困擾。AVM 因而向法院提告 Cybits,聲稱其侵害了 AVM 的著作權與商標權,並同時主張 Cybits 違反了競爭法。

這次事件使得 gpl-violations.org 的創立者 Harald Welte 與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的主動介入。因為 Fritz!Box 韌體使用了 Linux kernel,因此整個韌體可視為一 GPL 的整體,倘若法院判定 Cybits 不得修改該韌體,則會嚴重影響 GPL 在未來訴訟上的立足點。而 Harald Welte 得以介入的理由是他是 Linux kernel 中 iptable/netfilter 的著作權人。

德國法院的判決

01. 消費者擁有修改路由器的權利

傳統上,消費者購買電腦、電視等,都有權利可以自行拆裝與組合。

但 AVM 宣稱的商標法論點,是禁止任何人(包括購買的消費者)有權利修改其韌體或元件,而將路由器視為商標法完整保護下的封閉系統。如果法院支持了 AVM 的論點,則代表著消費者將不得自行拆裝或組合路由器。

所幸,法院最終認為消費者購買產品後,同時擁有修改的權利。

02. GPL 整體的拘束性

AVM 宣稱雖然該韌體有部分是 GPL 的程式,但是 Cybits 修改的部分,完全都是 AVM 的智慧財產權,所以稱其沒有權利替換或修改這部分。但是 Harald Welte 指出,按照 GPL 授權的規定,一旦使用了 GPL,則其整體都將視為 GPL 看待。

最終法院支持 Harald Welte 的論點,認為整個韌體都需視為 GPL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