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日快樂歌,據說是十九世紀末某二位幼稚園老師創作的,而後由華納公司(Warner/Chappell Music)在 1988 年以二千五百萬美元取得了著作權。

根據美國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在公開後享有 70 年的保護,因此若以 1962 年算起,生日快樂歌的著作財產權保護將於 2032 年終止。

但在保護終止前,華納公司每年都依此賺取了數百萬美金的著作權收入。

可是,這個結果可能反轉。

美國最近的某訴訟指出,有證據顯示生日快樂歌其實在 1911 年時,其全文歌詞及歌調都已公開揭露,所以正確的著作財產權保護終止日應該是 1982 年

如果此事為真,那麼 1982 至今華納公司所超收的著作權費用,就應該返還給別人,聽說可能要退回數千萬美元。

參考來源:

Techdirt: Lawsuit Filed To Prove Happy Birthday Is In The Public Domain; Demands Warner Pay Back Millions Of License Fe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