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影音平台網站將侵權影片加入設定公開之播放清單之行為,不涉及重製等利用行為
於影音平台網站將侵權影片加入設定公開之播放清單之行為,不涉及重製、公開傳輸之利用行為,惟明知其為侵權之影片而仍以超連結方式向公眾提供時,則有構成幫助他人侵害公開傳輸之虞。
- 發文單位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- 發文字號:智著 字第 10416000500 號
- 發文日期:民國 104 年 01 月 22 日
- 資料來源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- 相關法條:著作權法 第 3 條(103.01.22)
- 要旨:於影音平台網站將侵權影片加入設定公開之播放清單之行為,不涉及重製、公開傳輸之利用行為,惟明知其為侵權之影片而仍以超連結方式向公眾提供時,則有構成幫助他人侵害公開傳輸之虞
- 主旨:台端詢問於 Y000000 網站中將侵權影片加入設定公開之「播放清單」是否違反著作權法一案,如說明,請查照。
- 說明:
- 一、復 台端 104 年 1 月 18 日書函。
- 二、有關以瀏覽或播放清單方式觀賞 Y000000 網站影片之著作權問題,前經本局於網站公告說明(如附件),請參考。
- 三、由於 Y000000 播放清單性質上係以超連結方式提供 Y000000 網站上的影音檔案,故所詢將侵權影片加入設定公開之 Y000000「播放清單」之行為,並不涉及「重製」、「公開傳輸」之利用行為,原則上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,只有在播放清單的製作者,其明知所收錄於播放清單中影片為侵權,卻仍以超連結方式向公眾提供時,才有構成幫助他人侵害「公開傳輸」之問題。據瞭解,Y000000 網站雖將播放清單預設為「公開」,然而,一般播放清單之製作者,多係為其為自己聆賞之方便而製作 Y000000 播放清單,並不具有向公眾提供之主觀意思,似難認定有幫助「公開傳輸」之意思。
- 四、此外,著作權之刑事處罰限於故意犯,並不處罰過失犯,由於案件已進入偵查程序,個案事實宜由司法機關依證據審認之,以上意見,請參考。